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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用副产品的冷冻工艺

责任编辑:admin2013-8-25 9:45:14

  (一)品种食用副产品包括头、蹄、尾、脑、舌、耳、胃、肠、心、肝、脾、肺、肾、蹄筋、碎肉等。


  (二)冷却食用副产品冷却应按不同牲畜、不同品种分别盛装在镀锌铁盘中,或平摊在框架上的不锈钢板上。盘内的冷却食品厚度不要超过10厘米。心、肝、脑和舌在盘上平放一层,不可过密。体积较大的副产品胃、头等,可用铁钩悬挂冷却。在大型肉厂中为了充分有效地利用冷库,应该有专门的副产品冷却或冻结问,因这些产品多数都不能悬挂,冷却间内应设置多层活动框架或固定搁架。在冷却温度和相对湿度以及空气流速上,与肉体相同,冷却时间一般为一昼夜。经过冷却的副产品只能保存3~5天,如需长期贮存,应立即冻结,在低温下冻藏。

    

  (三)冻结副产品冷却后,应进行整形、装盘、包装,然后冻结。也有一些副产品可不经冷却直接装盘冻结,但铁盘应浅一些,冻品厚度不超过15厘米,要求在一昼夜内冻结完毕。副产品冻结应在有搁架排管式的冻结问中冻结,如果没有搁架排管,也可利用自条肉冻结间中吊架式小车上放冻盘进行冻结。当副产品中心温度达一15℃时,即可结束冻结过程。近几年来有些肉联厂采用平板冻结器冻结副产品,效果良好。

    

  (四)冻藏凡经冻结的食用副产品,在一18cC的冻库中可贮藏8个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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